網絡紅人被等同于明星管理,直播推廣等同于廣告代言,料對紅人的商務活動帶來較大影響。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同中央網信辦、文化和旅游部、廣電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國家電影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等七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明星廣告代言活動的指導意見》(以下統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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