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到人。
2021年1月1日,《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正式實施。新條例的特色之一,就是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并增加了“處罰到人”的規定。
條例中明確指出了對嚴重違法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最高處以其上一年度從本單位取得收入5倍的罰款,禁止其5年直至終身從事化妝品生產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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